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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

安徽: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增强社会治理效能

芜湖市

系统设计 高位推动 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2019年5月,安徽省芜湖市委出台《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经过近一年实践,改革红利逐步释放,街道职能发生明显转变,统筹协调能力显著增强。

坚持依责对应

推动机构设置调整

芜湖市将全市11个公共服务中心全部改为街道,同步推进体制改革,改变了以往基层管理体制不顺畅、社区“小马拉大车”的状况;按照大部制改革思路,对街道原有20多个机构进行整合,依责设置“六办两中心”,即综合保障、党群工作、城市管理、经济发展、社会事务、平安建设6个内设机构,为民服务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2个事业机构;同时,赋予街道增设不超过2个内设机构的自主权;部分老城改造任务重的街道增设了城市更新办,环保工作强度大的街道增设了生态环境办。大部制下的机构设置将分散的工作力量有效整合,模糊的工作边界有效厘清,改变了以往向上对口、推诿扯皮、各自为战的局面。

坚持全面倾斜

推动资源力量下沉

芜湖市加强调研指导,按照编随人走原则,推动镜湖区、弋江区将区直机关干部特别是优秀年轻干部下沉街道,着力解决街道在编人员少的问题,两区共核增街道行政编制34个;全市27个街道普遍增设党群工作办公室,作为抓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均配备3名以上专职党务工作人员;14个街道在配备专职副书记的同时,增配1名抓党建工作的党工委委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加大资金资源下沉力度,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从每个社区最低16万元提高到20万元,2019年全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为民服务项目资金达400万元。

芜湖市“公益创投”在荷塘社区开展“小桔灯”情暖老兵项目。

坚持权责一致

推动明责赋权到位

芜湖市实行街道事项准入制度,聚焦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出台权责、公共服务和其他工作事项3个清单,为街道明责;以“基层减负年”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开展的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3个清单以外街道事项清理到位;将招商引资、协税护税工作移出街道职责,不再进行考核,推动街道将发展经济重心逐步转到做好企业服务、改善营商环境、促进项目落地上;建立赋予街道“五权”的制度体系和赋权工作具体操作规范,对部分暂时不能全面赋予的权力,将街道认为管用且能承接的部分尽快赋予街道。如在赋予街道规划参与权的过程中,根据前期调研结果,先行将编制城市总规、控规过程中的参与权赋予街道。为解决部分职能部门放权力度不大、效果不好的问题,市委负责同志坚持季度调度,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月度跟踪,推动落实到位。

坚持条块协同

推动强化基层治理

芜湖市对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由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上传平台“吹哨”,根据基层治理事项清单中明确的责任主体“派单”,市、区直部门“应哨”解决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由街道党工委统筹各类力量开展综合执法;针对街道“哨吹不响”的问题,建立“一事一评”部门考核评价机制,每次“吹哨”后,街道根据“被吹哨”单位“应哨”处置速度、质量等给出等次评价,年末累计形成综合评分。难以在短期内解决的“吹哨”事项,由街道分时段给出等次评价。“被吹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中,街道评价占30%。今年以来,全市数字化城管平台收到街道“吹哨”事项746件,已办结619件,街道满意率达90%以上。

巢湖市

“三个优化”有效提升街道统筹协调能力

安徽省巢湖市将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列为市委2019年攻坚项目,在改革中突出抓好优化街道职能整合、人员调配和运行机制调整等工作,有效提升街道党工委统筹协调能力。

优化机构设置

推进职能整合

为解决编制不够、机构职能交叉问题,巢湖市委制发《街道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街道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方案》,并从市直单位调剂100个事业编制下放街道。5个街道共核定行政编制97个,事业编制174个。在充分调研、分析研判的基础上,巢湖市拟定《街道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制定“两单一图一点”,即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重新确定街道7项主要职责,127项权力事项。在“一办五部两中心”基础上,该市根据巢湖水域环境综合治理需要,在各街道增设生态环境部,主要承担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水利水务等职责;同时,充分考虑各街道特色发展需要,预留1个大部门设置空间,如中庙街道立足姥山岛景区提档升级需要,增设文旅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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