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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民生和社会治理的新职业改革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在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国有企业职工下岗失业、人口老龄化、青少年犯罪增多等复杂多样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也日益集中凸显。面对社会建设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上海在综合运用传统的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之外,在内地率先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实践,发挥社会工作“柔性化管理、人性化服务、社会化运作”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社会建设的新路。

1993年2月,上海市民政局在内地率先成立了省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1996年3月,浦东新区尝试委托社工组织负责运营社区服务机构,接着又引进内地首批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充实到基层社区,在民政、教育、卫生等领域陆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004年,专业社会工作正式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上海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康复、社区矫治、禁毒戒毒、青少年事务等领域的社工岗位配置作了明确规定。

经过二十多年的探索实践,“政府社会协同合作、社会组织自主运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发展“上海模式”初步形成,专业社会工作成为服务民生和社会治理的新职业。

建立新型的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上海围绕职业资格、注册管理、继续教育、职业伦理等关键环节,率先建立了促进社会工作发展的职业制度。社会工作职业制度于2003年紧锣密鼓地 全面启动,首先将社会工作者归入专业技术人才管理范畴,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然后对取得社工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注册管理,出台了《上海市社会工作师(助理)注册管理试行办法》;紧接着举行了内地首次社会工作者资格考试,此举引起广泛社会关注,并入选当年度“全国民政十大新闻”。为提升社工的职业素养,规范社工职业操守,2004年又制定了《上海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暂行办法》和《上海市注册社会工作者守则》;同年上海研究制订的《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标准》经国家有关部委批准并颁布。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制度的前期探索,为200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借鉴。

构建完整的社会工作管理体系。为全面推进社工在上海各层面各领域的发展,2002年11月,上海市民政局成立“推进上海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工作小组”,着手构建社会工作职业管理体系;2003年,正式成立社工筹建办公室,实务领域社会工作的行政管理体系也在筹备建立;2004年6月经上海市编委批准,上海市民政局增设职业社会工作处,这是中国内地第一个社会工作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协调全市社会工作职业发展。各区县民政局或专门设立社会工作科,或明确专门科室,协调推动多领域社会工作发展。

与此同时,上海还成立市禁毒办、市社区矫正办和市社区青少年事务办,分别负责禁毒、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青少年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和对社工机构的考核评估;区县禁毒办、司法局和团委分别负责各自领域的管理工作;街镇层面协调辖区内公安、司法行政、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为社会工作开展提供支持,协助社工机构开展对社工工作的考核评估。

此外,各区陆续成立社会工作(者)协会,推动社会工作的专业化、职业化和制度化建设。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市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1家、区级社会工作行业组织12家,覆盖全市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体系初步建立。

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上海社会工作发展初期,就着眼于服务民生和社会治理。2004年,上海市民政局下发文件,在社区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民政工作领域开展专业服务;上海市政法系统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禁毒戒毒、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青少年事务等社会工作服务。

此后,上海社会工作积极回应社会现实需求,开展对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来沪人员、统战对象等群体的专业服务,拓展犯罪预防、“城中村”治理、大型居住区社区营造、少数民族社区融合等社会治理领域的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涵盖到社会福利、社区建设、社会救助、婚姻家庭、职工帮扶、医疗卫生、犯罪预防、统一战线、灾后服务等20多个领域。

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上海高校从90年代开始设立社会工作专业,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华东理工大学、复旦大学等先后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2000年5月,上海成立了全国第一家专门开展社会工作岗位培训的机构——上海市社会工作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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