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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翻开中国发展新篇章

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村民,一起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红手印,开始实施包干到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意味着,那18户村民对当时旧的农村经济体制发起了挑战,在当时的体制和环境下,这简直是莫大的勇气和胆识,堪称一份“生死状”。

当时的他们也许并不知道,自己这一颗红手印,却揭开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序幕,他们开创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小岗精神”。

随后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在1978年那个寒冷的冬天,以邓小平为代表的治国者与最底层的农民们一起,共同翻开了中国历史新的一页。小岗村也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

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正是改革开放的重要目的之一。打破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的尝试,尽管面临很多质疑和阻力,却是最科学、最适合当时现状的选择。

自1978年起,重新出发的中国,创造了震惊世界的奇迹。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1978年5月,《光明日报》刊发《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掀起了席卷中国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这篇6000字的文章,助推了半年之后改革开放政策的出台。

文章指出,检验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任何理论都要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这是从根本理论上对“两个凡是”的否定,推动了全国性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解放运动。

当年的那场讨论,成为拨乱反正的一场序幕,确立了中国改革进程中的理论原则和思维模式。推动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一步深入,既成为改革开放的前奏,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奏,使中国在道路探索上实现了理论创新与实践检验的良性互动。

这场大讨论的发生,亦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背景。1976年10月,“四人帮”被粉碎,持续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结束。各项事业停滞不前,求变思想在四处萌芽,党面临着思想、政治、组织等各个领域全面拨乱反正的任务。

而“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成为思想解放、经济社会改革的羁绊。针对这种状况,邓小平多次旗帜鲜明地提出,“两个凡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人们要完整准确地理解毛泽东思想。

1978年底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重新确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正确路线,为真理标准大讨论作了总结。

1981年6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之后30年社会主义建设情况,明确指出过去所犯的一些错误以及所走的一些弯路。会上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对于加强中央在马克思主义基础上的集体领导和团结一致,保证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正确路线和方针政策的充分实现,起到重要作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掀起改革春风

1978年12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下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高度评价了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作出了改革开放这一伟大决策。

伴随着改革春风,全国各地、各界纷纷响应,压抑了多年的创新精神和奋斗潜力,迸发出来。

1979年7月15日,中央正式批准广东、福建两省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与此同时,对外开放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开始萌芽。

1979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5月,这4个出口特区改称为经济特区。此后的1988年4月,设立海南经济特区。

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因时因地制宜,保障他们的经营自主权,发挥他们的生产积极性。

1983年初,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

1984年,大连、秦皇岛、天津等14个港口城市进一步对外开放。同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确认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是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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