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玉溪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
今年以来,玉溪市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扣紧整改工作链条,把整改贯穿巡察全过程,强化整改落实,以监督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玉溪市于近日出台巡察整改监督办法,对监督职责、监督内容、检查评价、持续整改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玉溪市委巡察办主任杨丽坤介绍,办法共8章26条,围绕“谁来监督”“监督内容”“怎样监督”,细化了4条具体分工和任务,明确了5项监督重点内容。
巡察体检出“病灶”,治愈是关键。玉溪市找准监督的切入点,充分发挥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行业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监管责任,传好整改监督“接力棒”、扣紧“监督链”,推动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形成了“多力合一”的闭环监督机制,推动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同时将巡察整改纳入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和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对整改工作情况跟踪问效,定期梳理汇总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情况,抓住主要问题和问题主要方面以及解决问题的重要环节,集中力量强化监督,推动以重点突破带动面上问题整改。
玉溪市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适时公开通报,适时组织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履行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敷衍塞责的,采取约谈、问责等方式严肃责任追究。
截至目前,中共五届玉溪市委前十轮巡察77家被巡察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共制定整改措施5310条,建立完善制度2103项,退缴违规资金1.49亿元,挽回经济损失8967万元,整改率达93.7%。(谢进 施卫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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