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 | 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困境与展望
刘吉臻认为,我国需要把电力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构建发电供给侧、电网输配侧、用户消费侧的协同机制,多措并举破除技术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推动电力行业转型升级。
本文节选自《中国电力企业管理》专访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
自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先后经历了集资办电、政企分开、厂网分开及深化改革的阶段。在这一过程中,我国电力工业总体保持了与国民经济同步平稳发展的良好态势,规模从小到大、实力由弱到强,其总资产、投资规模与发展、结构调整和科技进步令世界注目。
新一轮电改已进行三年,但改革仍然面临诸多困境。《中国电力企业管理》杂志专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华北电力大学校长刘吉臻,对我国电改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对未来发展前景进行展望。
新一轮电改的困境
刘吉臻认为,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三年来,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要求,以大力推动市场化交易为中心,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和竞争性环节电价,加强政府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监管,优化电力资源配置,还原电力商品属性,取得了许多令人瞩目的成绩。同时,还需要清醒认识到,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还存在亟需解决的“硬骨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和省间壁垒。我国发电能源资源与电力需求分布很不平衡,大型煤电基地、水电基地、风电和光伏发电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地区,而用电负荷主要集中在东中部地区,大规模跨省、跨区域电力资源调配是我国电力系统的一个重要特征。
新一轮电力改革启动以来,电力改革试点以省为单位落实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研究落实工作主要由省级主管部门主导,很多省份出于对省内发电的保护,不愿外省电力大量进入冲击本地企业的市场份额,影响省内税收与就业,对外受电量、电价做出不合理限制,造成了电力市场交易省间壁垒问题。“实际上,地方保护主义和省间壁垒这类问题,是伴随着可再生能源跨越式发展和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而逐渐显现的,本质上是‘省为实体’这种制度安排在新的发展阶段衍生出的利益分配矛盾,所以看待这类问题需要整体地看、系统地看、历史地看。” 刘吉臻指出。
部分省内市场化交易还存在行政干预现象。电力市场化改革通过放开售电侧,使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进一步市场化,旨在还原电力商品属性,提高市场运行效率和优化资源配置。据悉,一些地区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作为改革目标,降成本变成了单纯的降电价,不仅造成了市场过度竞争和秩序混乱,还严重影响电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通过对相关高耗能产业用电量数据进行逐年比较,可以看出,近年来地方政府对电力市场进行行政干预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刺激本地高耗能企业的发展。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难度大。在改革试点推进初期,全国各地已批复的试点项目推进普遍缓慢,所面临的问题和阻力也不尽相同,既有诸如供电区域划分、配电价格核定、存量资产处理、增量负荷预测等技术问题,也有来自利益相关方的阻力,更有对于行业管理和监管体系建设的挑战。“当前,导致增量配电业务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仍然是缺乏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运作的顶层设计,目前试点范围扩展较快,但是国家并没有从一个更高的角度针对实际操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进行指导和规范,导致具体项目运作中无法可依。” 刘吉臻表示。
电力体制改革展望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电力工业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和长足的进步,电力事业蓬勃发展。刘吉臻认为,未来,需要运用系统思维,把电力系统作为一个整体,构建发电供给侧、电网输配侧、用户消费侧的协同机制,多措并举破除技术和体制机制方面的障碍,推动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建立并完善一个安全、稳定、高效的电力供应体系。
在发电供给侧加强电网友好型发电技术研究。新能源电力占比越高,给电力系统带来的影响就越大。实现电力系统供需平衡和安全稳定运行,需要发电供给侧提高响应电网调度的能力和灵活性。一方面,发展电网友好型新能源发电技术,提升功率输出的平稳性和可调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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