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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

中国高等教育财会研究的发展基于新中国年视角

高等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水平和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志,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要“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高等教育事业能够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撑。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针对高等教育财会的研究也处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本文回顾新中国7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财会研究的背景与发展,总结并分析各个阶段的主要特征以及研究成果,为未来高等教育财会研究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借鉴。

一、高等教育财会研究的发展

马克思提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我国经济体制与高等教育体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经历了曲折的变革(详见图1),教育财会研究也在各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征。

图1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萌芽期——新中国初期的昙花一现

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经历了四个阶段:集中统一管理、权力下放分级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以及管理失控。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阶段,国家教育的宏观领导和地方学校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高等教育事业一时欣欣向荣;但是随后的“文化大革命”却是对教育文化产业的致命打击,教育部权力下放,全国高校处于无政府管理的“瘫痪”状态。

这一时期是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经济的运行主要接受政府的行政指令管理,高等教育作为社会福利性事业受到政府的集中管理,其经费的唯一来源就是财政拨款,高校失去自主管理权,此期间教育财会的研究也不复存在。

(二)第二阶段:探索期——改革开放初期的拨乱反正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国家确定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的拨乱反正,高等教育事业逐步恢复与发展。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包括《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关于建议重新颁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决定>的报告》《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文件,基本确立了高等教育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体制。

在这一时期高校的经费拨付采取“基数加发展”的方式,即以上一年学校运作的经费数额为基数,加上本年适当的发展经费由中央统一拨付,专款专用年终结余全额上交。虽然在当时恢复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但高校依然不具有财务自主权,只能发挥分配经费、简单收支的职能,无法根据各高校自身情况优化配置资金及其他资源。此时教育财会相应的研究极度贫瘠。

(三)第三阶段:突破发展期——上世纪90年代的大刀阔斧

1992年我国明确了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机制相结合,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高等教育也开始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1993年1月,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改革原有的国家集中计划和政府直接管理的办学体制;1993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内容;1995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对已有改革成果表示肯定并进一步提出了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

1997年中国高等教育开始全面实行学费收取制度,使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跨越到了大众教育,并解决了教育经费紧张的问题。1997年1月1日《高校财务制度》开始正式实施,突破了以往的教育财会管理,从法律上确认高校的独立法人地位。此时教育财会研究开始慢慢兴起。

(四)第四阶段:创新发展期——新世纪的国际化影响

“改革高等教育管理方式,建设现代大学制度”是21世纪教育改革的新目标,通过大学章程的建立健全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落实高校的办学自主权。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0]48号)都明确了这一新目标。

全球化的影响是显著的,高等学校面临的不再是国内的竞争而是国际的竞争,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方向。国内外的政府管理实践证明了“全能型”政府并非真正适合高等教育的发展,为了统筹推进“双一流”大学的建设,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有必要重新定位。高校管理活动的自主性、复杂性也要求必须完善高校的内部治理,尤其在多样化筹资渠道形成以后,高校的财务治理成为高校治理的重要一环。财务治理意味着规范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更优化合理地配置财权资源,做出科学的财务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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