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视域下的城市音乐产业化思考
音乐与人类的历史相伴,是人类文明的结晶之一。人类创造音乐,而且通过音乐满足自身的多种需求,并提高精神品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音乐文化产业为音乐的生产、分配、交换以及消费等环节全面引入了商业因素,既促进了音乐资源的丰富化,也改变着音乐活动的生态。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城市音乐的产业化进程也未曾停息。虽然音乐文化还担当着价值引领等非功利任务,但在经济视域中观察和研究音乐产业,特别是城市音乐产业,仍是学术研究无法回避的路向,况且这个视角的研究也与我国音乐文化未来的管理思路息息相关。 (一)音乐艺术与经济的牵绊 虽然音乐的起源众说纷纭,也未见得有功利目的,但越是接近我们生活的时代,音乐在整体上说就越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音乐活动、音乐媒介、音乐教育与经济之间的联系,显然都可以是密切的。如果将音乐艺术与一般社会生产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音乐艺术活动主要包括创作、作品传播以及欣赏接受等环节,而人类的其他生产活动同样包括生产、产品流动以及消费的环节。当然,音乐艺术活动与人类的其他消费活动又有着明显的区别,这不仅是说一般产品大多数会在消费过程中被耗散,而音乐作品作为一种信息结构理论上不会那么容易消失,而且是在强调有生命力的音乐作品更明显地具有独立的地位与价值,其体现的对更高理想与情感自由的追求可能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不断增值。 音乐作为一种文化艺术,蕴含着一种内在矛盾,它既是商品又不仅仅是商品。作为一种审美意识形态的反映,作为一种精神化的产品,它满足的是人们的精神需求,受到审美规律的制约;而它的物化形态,又几乎必须在艺术作品的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等环节实现其价值。音乐艺术的这种二重属性是同时存在的,但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却具有不同的性质。在当今商品经济环境下,音乐艺术的商品属性进一步凸显,音乐艺术产品更加关注消费者的精神需求现状,并且会充分发挥传媒技术的作用与优势,通过批量化生产的方式,在法律的框架之内追求音乐艺术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二)城市音乐文化及其产业化 城市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之后的产物,因此音乐艺术的进一步发展与城市生活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市民阶层基本上摆脱了对土地的依附关系,追求相对自主的、更为丰富的生活方式,并且有着更为频繁的金钱消费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音乐开始在现代城市的多种特定场所或特定场合中繁盛起来,营造氛围,满足需求,并换取收益。可以说,音乐已经成为城市生活中一种强大的文化存在,是不少市民生活中重要的文化元素。其次,现代城市音乐张扬了现代人的个性。在工业社会乃至后工业社会,城市成了现代人征服自然界的重要标志之一,而科技理性的过度扩张,让作为“自然的主人”的现代人的生活严重异化,受到规则、制度等的困扰和规约,成了“单面人”。在这种情况下,现代城市人尤其需要寻求表现自我内在情感和个体意识的有效途径,城市音乐自然成了其中之一。许多人,尤其是青年人,开始借助音乐抒发对日常生活的反叛欲,感慨对传统生活方式的背离。 同时,城市音乐也适应了工业乃至后工业的生产机制,而这些机制建立在完整的商业化运行机制的基础上。通过商业机制的运作,大量的歌手及作品在考察和揣测消费者需要的基础上流向社会,由此不断塑造和引导着城市音乐听众的听赏趣味,进而促进商业资本在循环中的增值,参与城市这一“巨兽”的自我建构。总之,城市音乐文化是城市生活中各种社会行为及观念在音乐上的集中显现,传达着特定的社会心理、文化价值、审美情趣、思想意识及其流变。 文化产业作为城市化现代社会的一项重要产业,虽然早在几百年前就有雏形,但其名称是二十世纪初以本雅明等人为代表提出的。本雅明在《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中指出,以收音机、留声机、电影等为代表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文化现象,这些文化产业建立在“复制技术”的基础上,使文学艺术出现根本性的变革。传统的被“贵族”或上层社会垄断的艺术逐渐为社会大众所接受。按本雅明等人的观点,我们必须承认,不论文化产业功过几何,它都是文化领域的一场革命,使文化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具有了更大的前景开放性。音乐自然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城市音乐艺术是文化产业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数字化和网络化的音乐内容在让人更加便捷地享受音乐的同时,也反过来推动着与音乐有关的活动及其场地在城市大量兴起,引导着至少部分消费者由单纯听赏走向主动参与。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及其动向,特别是其社会效益如何不被经济效益所遮蔽。 (三)当前城市音乐文化产业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 应该看到,我国城市音乐文化产业在蓬勃发展,涌现出许多优秀作品和城市音乐文化品牌的同时,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限于篇幅,这里仅粗略归纳几个方面。 法律机制不够健全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内容,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版权保护机制不够健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年来,一些音乐企业耗费大量资金制作的音乐产品或音乐表演项目,由于网络上多发的侵权现象而只能承受亏损。 创新意识明显不足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深化,音乐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是一种自然趋势。但是,生产城市音乐文化的企业创新意识还不够足。很多企业虽然已经感受到传统音乐文化观念的影响,注重了对民族音乐艺术的承袭,却忽视对传统音乐的创新,这就造成很多城市的音乐文化产品竞相模仿,甚至粗制滥造,真正贴近生活和大众的精品不多。这让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市场竞争力难以得到有效提升。 音乐产业人才欠缺人才是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核心要素,但目前很多城市还相对欠缺优质的产业人才,这已经成为制约音乐文化产业良性发展的又一瓶颈。受音乐教育观念以及教学体制相对滞后的影响,我国的音乐文化产业从业人员不管是数量还是综合素质,整体上都还与当代音乐文化产业的要求有差距。我们不仅需要精通音乐的专门性人才,更需要既懂音乐,又懂技术、管理和营销等的复合型人才。 (四)发展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主要措施 综上所述可知,为了更好地发展城市音乐文化产业,至少有以下几方面措施应该考虑。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拓展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空间。这里又涉及几个较细的头绪。首先,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体制改革,尽量避免职能交叉、多头管理或者越权管理等问题,切实加快“管办分离”的市场化进程,继续探索音乐产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城市音乐文化资源中的积极作用,同时引导并培养音乐文化企业在市场经济中自我完善和发展的能力。其次,修订法律法规,加强对音乐知识产权的保护,为城市音乐文化产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充分保障音乐企业或个人的创造性劳动及其权益。最后,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市音乐文化产业,这要求更合理地制定城市音乐文化产业扶植政策,谋求设立音乐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为音乐文化产品的交易、交流与项目开发搭建平台,更有效地整合各种相关资源。 第二,加大对城市音乐文化的宣传力度,树立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品牌。这不仅是城市文化发展的需要,更是提高城市影响力的必然要求。在一些具有民族特色或地域特色的城市,音乐文化更是发挥着重要影响。当然,这些地区和城市中的大部分都已经很重视这方面的工作,不仅积极组织举办相关的音乐节或比赛,积极开展商业演出,还把城市音乐文化与地方旅游业结合起来,共同塑造地区或城市的文化形象。另外,城市音乐产业要注重品牌经营,积极发掘本地独特的文化资源作为题材,在此基础上创新出更多精品力作,提升其市场竞争力。 第三,充分挖掘并积极培养音乐文化人才,为城市音乐产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近年来,很多城市都积极引进“新锐”音乐文化人才,但对本土音乐文化人才的挖掘不够。实际上,本土音乐文化人才更容易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地方音乐文化资源的内涵,创作出具有活态地方文化特色的音乐。当然,在此基础上,也要积极引进音乐文化市场管理和营销人才,并加大培养力度。当前,城市音乐产业呈现出融合的趋势,音乐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已经不可逆转,因此要积极调整音乐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改善对音乐产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以及营销人才的培养方式。具体地,可以加强与地方高校的合作,鼓励高校开设音乐经济、音乐管理以及音乐市场营销等课程,而音乐企业也应当加大员工综合素质与专业技能培训方面的资金投入。 第四,积极借鉴发达国家发展城市音乐产业的经验,提高城市音乐文化产业的竞争力。以纽约为代表的美国城市音乐文化产业是颇富特色的,纽约市鼓励音乐文化产业的多元投资,允许非文化企业在音乐机构、音乐文化企业的投入,同时支持社会设立非营利的音乐创意产业及培训机构,通过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对音乐文化市场进行保护和监督。英国不少城市把发展音乐等文化产业作为优化产业结构、丰富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重视对音乐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利用,鼓励城市音乐艺术的创新,支持公众参与音乐文化艺术活动。日本、韩国的一些城市也重视其音乐文化产业的发展,积极开拓海外市场。我国在社会经济方面的建设成果举世共睹,并预计在21世纪中叶建成中等发达国家,所以适度参考借鉴发达国家的城市音乐文化产业发展经验并扬弃之,也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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