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体制改革

追求幸福 仰仗改革

近几年来,“幸福”这个字眼的出现频率相当之高。而对“幸福”进行研究的文章,几乎到了俯拾皆是的地步,大有成为某种显学的势头。

正如一位大文豪所说,在一千个观众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证之于诸多专家学者对“幸福”的认知和表述,五花八门,纷纭复杂,此情此况,确实有些类似。或许,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种“众声喧哗”以及在这种“喧哗”之中所伴生的相互辩驳、彼此修正和共同补强,方有可能使人们得以逐渐窥见到幸福的堂奥。

不过,就目前人们的认知而言,对于幸福的认识似乎尚未达到共识的程度。有鉴于此,本人忝为一个经济学人,便也不揣本末地从经济学的角度谈谈何谓“幸福”,也谈谈在时下的中国内地应该如何去追求“幸福”,权当野叟献曝,就教各行方家。

首先,我们并不反对将幸福理解为带给人们快乐的一种心理感受的说法。但是,如果从经济学的知识领域出发,我们则似乎更加乐意将幸福理解为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交换和消费之中所给人们带来的一种满足感。

这种满足感,在我们看来,它应该构成为幸福的大部分内涵。这是因为,产品与服务的生产、交换和消费,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经济活动”的主要内容,而在人类的各种活动中,这种经济活动又是一种最为重要和最为基本的活动,因此,将“幸福”作如是观,应该大体不差。

其次,人们在这种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满足感”,的确是一种主观性的感受。惟其主观,便不能像那些在三维物理空间中所存在的客观事物那样,可以采用诸如长、宽、高以及体积、重量之类的尺度去加以计量。然而,这种满足感,却又是一种真实的存在。在经济学的发展史上,也确有一些经济学家为了反映这种满足感,创建了一些分析工具和一些表述方法,并利用它们去对其进行描述和表现。例如,主张边际效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们,他们就使用“序数”和“基数”的概念,去对这种“满足感”的递增和递减进行描述;而一些福利经济学家们,则提出了“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以及“帕雷托改进”等等概念,并使用平面几何图形去对这种满足感进行图解。

当然,对于一般的老百姓来说,因为他们没有受到过系统的经济学理论的训练,很难使用上述这些经济学的语言去叙说这种“满足感”和“幸福感”。但是,这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并不是虚无的,惟其如此,它总会以某种方式表现出来,并为广大的老百姓所认同。

为了证明上述观点之所言不谬,我们不妨举出一个耳熟能详的例子加以说明。

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中国内地的农村开展了一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来发展到包产到户)为标志的轰轰烈烈的改革。这种改革,破除了严重束缚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人民公社制度,将土地的使用权(说的更为直白一点,也就是农作物的种植权而已)落实到了农户的手中,改变了农民在人民公社制度下无权拥有甚至无权使用土地并在实际上沦落成为了一种工具的境况。自从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以来,在“种植什么”、“何时种植”和“种植多少”的抉择方面,农民们第一次有了自己作出决定的权利;这种改革,在农产品的分配方面,则采取了直接由农产品产量决定农户承包收益的做法,亦即采用了如当时农民所说的“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的做法,并允许农民将自己的“剩余农产品”在市场上进行自行出售和自由交换。这种改革,极大地改变了自从1953年统购统销开始直至人民公社时期所实行的那种农村分配形态,改变了那种以国家和集体为主体、罔顾农民利益并以强制性“剪刀差”作为手段的计划分配。

正是发生了以上的这些改革,使得农民在农业生产中开始获得了一种主体性的地位,他们的利益也开始得到了承认和实现。也正是这种主体地位的初步确立以及受益权利的初步得到保障,使得中国内地的农业生产和农村状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在改革以前,中国内地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一直受到严重的压抑,农业生产长期停滞不前,农民的衣食住行,苦不堪言。而在改革后,广大农村的农民,在生产中有了某种程度的当家作主的感觉,他们在农业生产中的积极性有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而他们在丰收之后所出现的喜悦,他们对于丰衣足食所表现出来的满足感,那都是客观存在于当时的一幅幅历史画卷。这便是满足感和幸福感被表现出来并为人们所切实感知的一个生动例子。

上一篇:我国社会组织体制的改革和未来
下一篇:没有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