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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

论中国社会转型期间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

国际劳工组织有一句名言,如果社会不稳定,社会就不会发展进步,如果没有社会保障的存在,社会就不会稳定。这句话以客观角度证实了社会保障制度在社会进步发展的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社会转型作为基础而进行的一场与国家计划人民生活有关的的重大变革。

社会保障指的是社会成员身体状况无法满足工作要求,或者得到的收入难以满足生活的必要要求等情况时,获取国家以及社会提供的保障金。想要改善和健全社保体系,需要将社会援助,保险以及福利共同结合起来,在全国范围内落实社会保障体系,为人民生活提供保障。

社会保障的积极影响可以从以下几点分析:一是“安全网”的作用。当群众由于年老、失业、工伤等因素而无法继续独立获得收入时,为其提供基本收入与医疗照顾,除此之外,对于没有收入或收入低的人群,也需要进行适当的帮助。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可以缓解社会群体在就业上的不均衡,还可以降低贫富差距。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健全社保制度,可以保护劳动群体的自身权益,同时提高劳动群体内部创造力,进而确保社会经济的稳步提升,消除社会供需差异。社保法律制度体系本身不但和社会保障模式息息相关,还受我国国情和立法上宏观规划的指导,国内社保法律的相关体系起步较晚,目前仍然处于探讨和完善的阶段。

我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

1.缺少科学合理的关于社会保障法律设立的理论:从整体上看相关的法律缺乏科学合理的理论概念,在社会保障立法机制以及流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社会保障立法的关键理论观念包含生存权保障理念、社会连带与平等思想。社会保障是全社会的事业,国家作为这一制度的组织者,只有靠社会上全员参与、互助共济,才能实现和达到目标,因此,社会连带思想是其中的关键性理论。根据这一理念,社会成员都必须担负起自身的社会保障责任,共同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2.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建立并完善社保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国内目前的社保体系仍然没有做到尽善尽美,诸多矛盾丛生,必须要通过硬性法律法规来约束不规范行为,扩大社会保障的规模,对社保法律进行补充改善,也就是需要对《社会保险法》进行完善。我国目前还未全面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养老保险对于农村人口来说还未能享受的到,这就需要我国制定良好的推广策略将养老保险逐渐落实到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立足于法制这一基础之上的,所以和其对应的社保制度也一定要立足于法制基础。但是我国在社会保障方面投入相对较少,所以不同地区保障制度与落实程度有所不同。

3.关于近一步改进社保体系的战略性意见:保证财政的大量输入。增加财政在此方面的资金消耗,合理化支出,创建完善的社保预算体系,在预算里增加社保在总支出中所占比例,增加保障的规模,不断更新制度体系,关注特殊群体为其制定特殊保障方案,就像为农民工创建专门的保障体系等。除此之外,要时刻关注社保管理服务,顺应相关工作的新要求。增加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和资金筹措。借助于多种途径,提高群众对社保的认识,鼓励参保群众主动上交社保费,向社会人群求助,拓宽筹措资金的渠道。同时,要积极探索基金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保险基金的监管制度。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速度,给居民养老进行减负。现如今,在大多数农村发达地区对于基本养老保障制度进行建设的机会已经非常的成熟,要将农村的养老保障问题作为重点问题进行解决。对于商业保险起到的补充作用进行充分的发挥。伴随经济提升,人民日常生活的水平不断升高,在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达不到人民要求的时候,商业保险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进行补充。商业保险属于经济行为的一种它的投保水平可以满足更多人们的需求,有利于提高我过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此,应该加大商业保险发展的力度,以此来给社会成员提供保障。推进健全社保制度体系的进程。应该以劳动法为依照,完善各项法律制度,使社保体系能够全面落实,保证违法一定会受到追责的的水平。我国对社保制度进行了全面的优化,享受社保福利的人也越来越多,人民圣生活在不断改善,并且为增加内需、推动经济发展、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献出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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